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皖政〔2011〕8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惠残政策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颁布了《
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和政策支撑。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被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近40万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纳入省民生工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5万多例。康复服务全面拓展。救济贫困精神病患者6万多人次,对0-6周岁残疾儿童实行抢救性康复训练,免费发放辅助器具13.6万件,60多万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全省建有特教学校62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197个,在校学生达2.6万多人。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80%、85%和85%。就业扶贫力度加大。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115个,11.2万名残疾人接受了技能培训。建成残疾人就业实训基地128个,帮扶134.5万城乡残疾人实现就业。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3.12万户,扶持贫困残疾人22.1万人。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在全国率先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17个市、98个县(市、区)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站。无障碍设施建设、地方电视台开设手语新闻栏目等纳入评选文明城市、县城考核指标。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组建率达10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12270人。文化体育丰富活跃。出色完成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安徽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成功举办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第四、第五届全省残运会、第二届特奥运动会。组织参加北京残奥会、广州亚残会、全国第七届残运会,并取得优异成绩。建立全省运动会与全省残运会同城举办机制。
我省现有各类残疾人口360万,占总人口的5.85%,涉及全省1/5家庭、1200多万人口,这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蓬勃发展,但是基础还比较薄弱,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发展还不平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还不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和政府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伴随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日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将取得新进展。我省残疾人事业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残疾人将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