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救灾技术装备建设。各市县、各部门应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求,以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通信装备、救灾专用车辆、救灾办公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
加强救灾款物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切实履行救灾职责,建立救灾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救灾应急资金快速下拨机制,确保救灾应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下拨到灾区。加快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发展规划,通过改扩建、新建等方式解决储备场所。建立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配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及商业物流网络,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救灾物资能力储备及配送分发下拨机制,与救灾物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签订紧急供应协议,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六)加强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的科学研究,开展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研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着力提升防灾减灾工作科技含量。
依托国家减灾遥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讯系统以及我省现有的相关系统,加大防灾减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研究的力度,提高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能力,建设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努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七)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防灾减灾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自然灾害社会捐赠管理机制,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方面作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社区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
(八)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
建立省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建一支由卫生、交通、水务、地震、消防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减灾救灾的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加强从事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救灾抢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结合救灾抢险工作特点,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医疗卫生、民兵预备役、红十字会和社会志愿力量等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个灾害信息员。加强防灾减灾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灾害管理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九)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结合每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根据我省遭受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结合领导干部、城乡群众、中小学生等宣传对象需求和特点,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有主题、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三下乡”活动志愿者开展集中培训,建立完善活动单位协调沟通机制,提升防灾减灾宣传效果。推动有关部门组织经常性开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演练,提高公众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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