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35.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安排11亿元,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向全省城市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35-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免费发放7100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卡;对29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对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继续实施免费婚检;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6.开展参保人员全员健康普查。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结余中安排13亿元,为参保人员免费开展一次健康检查。

  37.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安排6亿元,在全省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8.扩大儿童两病免费救治范围。安排2.2亿元,将儿童两病免费救治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对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39.对农村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安排1.4亿元,继续对在县、乡医疗机构平产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实行免费住院分娩。

  40.大力推进血防工程。省财政新增安排鄱阳湖南岸片血防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3000万元,并整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资金1.67亿元,采取以机代牛、疫区淘汰耕牛、封洲禁牧、查螺灭螺、工程治理等措施,对血吸虫病疫区实施综合防治。

  4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省财政新增安排3000万元,在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将监管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全社会覆盖。

  42.改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居住条件,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省财政新增安排2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县(市、区)建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财政继续安排235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大专以上的全科医生866名。

  43.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省财政新增安排1000万元,总量达1亿元,对一般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600元,使所有村级医生每人每年补助均达1800元。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44.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普通高中助学金平均标准由每生每年800元提高到1500元,资助比例由10%提高到20%,资助学生达到15.4万名;将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资助学生17.2万名;为全省1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