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赣府发[20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现将《2011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的部署,省政府决定在连续四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主要原则:一是始终坚持站在最困难群众的立场上,解决他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雪中送炭;二是坚持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真正得到实惠,让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三是继续坚持公共财政“四个倾斜”,即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四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实施的原则,确保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此,2011年共筹集财政性资金约350亿元,着重围绕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66件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城镇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其中“4050”人员就业4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失业人员统一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享受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
2.稳定已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4.67亿元,帮助已经购买5万个城镇公益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岗位的人员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3.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3万人。帮助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和创业。
4.帮助残疾人就业。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其中:培训7000名残疾人,安排资金920万元;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岗位5500个,安排资金4080万元。
5.扩大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规模。设立1000个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基地,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5400万元,帮助1.5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
6.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500名,安排财政资金2340万元。选聘和续聘高校毕业生3000名,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等资金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