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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4.积极争取上级扶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发展工程”和“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等项目和其他教育专项经费的扶持,增加教育投入。

  5.落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教育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境外人士捐资办学。

  6.采取政府贴息方式支持具有贷款资质的学校通过贷款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建设资金投入。

  7.积极引进民间资本投资办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采取优惠办法,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办学或参与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五)落实教育用地

  根据各县市区编制的规划汇总和市本级学校规划,完成本次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需要土地约7900多亩(不包括引进的高校用地)。各级国土部门要优先确保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所需的土地,在城乡规划中要预留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用地;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教育项目用地实行划拨供地。要切实加强对现有教育用地的保护,严禁挤占教育用地和擅自改变教育用地性质。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一是确保扩大学前教育规模所需的师资。要积极协助自治区及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同时要利用因小学生减少出现的富余教师通过转岗培训后从事学前教育。二是要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要创新职业教育专业教师补充和提高机制,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作为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提高专业教师队伍素质,以高水平的专业教师团队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三是根据阶段办学规模的发展,及时核定教师编制,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四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进度,及时调配教师的余缺。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七)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布局调整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大力营造推进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氛围,让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各县市区在实施布局调整前,要将实施方案向当地群众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修改、完善方案,不得简单从事、强行撤并,要切实防止因校点撤并而产生不稳定因素。

  (八)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教育布局结构图调整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对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将把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中的较大建设工程项目列入市本级重点工程予以强力推进,着力提高教育结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效率。

  七、具体的调整安排

  按照“三集中,两为主,一延伸”(小学教学点向村小学集中,初中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高中向城区集中;农村以撤并校点、扩大办学规模为主,城区以增加校点和资源整合为主;学前教育向农村延伸)的总体思路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具体的调整安排如下:

  (一)学前教育布局调整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实施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1.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各村小学举办幼儿教育点(有条件的村也可以独立办园)。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步伐,不断提高学前儿童三年毛入园率(具体规划由县市区负责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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