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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注:幼儿教育人数包括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人数,高校在校生包括电大在册生,中职在校生不包括到市外中专学校就读生(4.3万人)。

  全市现有中小学教职工42957人,其中小学教职工21334人,初中教职工12254人,普通高中教职工7563人,职业学校教职工1806人。小学、初中、高中和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5%、93.6%、88.5%和74.10%。

  二、学龄人口预测

  根据近几年我市人口出生率(14-15‰)、人口自然增长率(9-10‰)和现在各学段在校学生人数进行综合测算,预计到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龄人口分别为23.5万人、72万人和22万人。具体情况见表二。

  表二
  2011-2015年各学段学龄人口预测表

学 段

2011年

2012年

2015年

学前教育(万人)

20

22

23.5

九年义务教育(万人)

77

75

72

其中

小学(万人)

50

50

48

初中(万人)

26

25

24

高中阶段教育(万人)

23.4

23

22


  三、调整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中关于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原则”,以及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要求。

  (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关于:“学校服务半径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以及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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