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市场价格调控州直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23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阿坝州市场价格调控州直部门分工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阿坝州市场价格调控州直部门分工方案
为完善市场价格调控州级会商制度,根据《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10〕2891号),制定本方案。
一、抓好农牧业生产
(一)研究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采取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措施,稳定农作物播种面积。(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
(二)实行种养殖业用地最低保有量制度,确保农畜产品的供给能力,切实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做好应对异常天气条件下的蔬菜生产和供应措施。积极探索建立蔬菜、畜产品生产奖补机制,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菜篮子”工程。(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财政局)
二、切实保障农副产品供应
(三)研究制定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强化完善大宗农副产品储备制度,落实好粮油储备任务并及时组织投放,确保市场特别是节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财政局)
三、努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四)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行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改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努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商局)
四、重点保障农业生产要素供应
(五)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组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和储备,确保农资价格基本稳定。(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