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港海事局负责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海事系统力量参与水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
(2)市安监局参与水上搜救行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国家有关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参与全市性的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急反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并提供搜救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组织后勤陆上运输工作,承担交通协调指挥组组长工作;组织交通系统船舶参加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的应急响应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搜救资源和技术支持;协助拟订全市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行动方案。
(4)市水利局负责对江河、湖泊的水文变化进行监测分析,提供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组织防汛抢险船舶参加水上搜救行动,并提供必要的救助资源和技术支持;特别是承担各封闭水域(即水库)的水上搜救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救助力量参与失火船舶和船舶防爆的救助,并提供消防装备和救助技术支持;负责重大搜救行动的道路交通管制和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负责对死难者身份及死亡原因的确定,并未死亡人员的善后提供便利。
(6)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参与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拟订全市渔业船舶水上遇险搜救、防抗台风和雷雨大风应急反应方案,参与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协助对渔业船舶遇险救助,并提供渔船的遇险信息、水上搜救所需的水域资料、技术支持和搜救力量资源的支持;负责向渔船发布航行警告,通知事故现场附近的渔船参加水上搜救行动,随时出动渔政、渔监公务船舶和船员参与水上救助工作。
(7)贵港海关缉私分局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组织海关船艇参与水上搜救行动。
(8)贵港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水上应急行动。
(9)武警贵港支队负责所属有关部队力量参加水上应急行动。
(10)武警贵港消防支队参与失火船舶、船舶防爆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的救助,并提供消防、防污装备和技术支持,组织和指挥消防车、船和官兵参加水上救助行动。
(11)武警贵港边防检查站负责所属有关部队力量参加水上应急行动。
(12)市发改委负责指导水上搜救资源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搜救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下达搜救资源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
(13)市财政局负责提供水上搜救资金保障,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监督水上搜救资金的规范使用。
(14)市教育局负责对广大学生进行水上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将水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15)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对获救中国籍人员的生活安置和对中国籍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市外事办和市台办做好死亡外籍人员和港澳同胞的善后工作。
(1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等进行监测分析,提供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以及水上应急行动所需的相关水文信息;根据广西海上搜救中心的要求,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水上应急行动。
(17)市环保局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监测组织、指导工作,协助拟定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行动方案,参与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指挥行动的组织和指挥,并提供必要的防污染技术支持。
(18)市卫生局负责参与水上搜救行动,负责协调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水上紧急医疗救助,落实救护应急力量及设施,随时参加救助行动。
(19)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协调获救外籍人员和港澳同胞的遣送和联络,以及死亡、失踪外籍人员和港澳同胞的善后工作;做好重大水上事故涉外新闻的政策把关和外国记者的接待管理。
(20)市委宣传部负责根据事件处置的需求,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并协助做好重大以上水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21)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22)市台办参与水上搜救行动,负责协调获救台胞的衣食住行及遣送和联络,以及死亡、失踪台胞的善后工作;统一协调水上搜救的涉台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并具体做好重大海难事故涉台新闻报道的政策把关和组织管理。
(23)市气象局对天气形势(大雾、台风、冷空气或寒潮造成大风天气等)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向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提供中长期气象预报、热带气旋信息、恶劣天气的短期预报、日常天气预报以及水上应急行动所需的相关气象信息。
(24)广西移动通讯贵港分公司参与水上搜救行动,负责协调水上搜救通信保障工作,提供水上遇险人员和船舶用手机报警的定位数据和技术支持,保障水上遇险报警和水上搜救通信畅通。建立与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通信应急联动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联系方式。
(25)广西电信贵港分公司参与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提供网络线路,提供水上遇险人员和船舶用手机报警的定位数据和技术支持,保障水上遇险报警和水上搜救通信畅通,建立与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通信应急联动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联系方式。
(2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辖区的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预案, 负责辖区水域的现场搜救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承担本辖区指挥组组长工作。
2.1.4 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贵港市搜救中心下设若干个应急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由搜救中心领导制定组长及成员单位。各应急工作组受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协调指挥。
(1)信息处理组
信息处理组设在贵港海事局,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受理、核实和汇总,并按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做好报告、通报和协助发布航行警告,承办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指令传达、记录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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