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贵港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建立健全贵港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编制的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我市发生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通信事故;
(2)公共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国家、自治区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落实责任,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以民为本,通报及时。
当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通信网络中断或通信严重受阻时,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贵港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应急抢修演习;负责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抢修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抢修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供电局、市气象局和市各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主要领导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