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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推荐2008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好新闻参评作品的通知

  (六)作者姓名使用笔名的,应填写真实姓名,并按原作品署名顺序依次填写。如作者在2人以上,应以第一作者作为联系人。

  (七)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和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可通过当地知识产权局推荐,驻乌新闻单位可直接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并由作者单位或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其它事项

  推荐自治区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作品,应于4月8日前上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自治区知识产权好新闻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有关颁奖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李元、陈勇

  电  话:(0991)6123919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15楼

  邮  编:830002

  E - mail: xjipo@sina.com

  附件:自治区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申报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自治区科技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自治区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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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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