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防城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着力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多元、均衡、优质”的发展思路,注重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在鼓励、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的同时,体现政府主体作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优化学前教育空间布局,健全学前教育投入和质量保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和突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将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各级政府责任,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坚持科学测算,合理布局原则。根据我市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模办园、就近入园的原则,合理确定学前教育布局。明确各年度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注重工作的实效性、持续性,加快建设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全市基本普及的程度。
3.坚持公办民办共同发展原则。以幼儿发展为本,坚持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家长交费,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4.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原则。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提高,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强化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激发办园活力,提高办园效益,努力让更多的学前儿童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
二、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着力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建立幼儿园定级评估制度,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数不断增长。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38所,其中,教育部门办3所,其他部门办1所,集体办16所(其中,乡镇中心园8所),公民个人办118所。全市3至5周岁幼儿在园18985人,其中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幼儿10117人。学前一年幼儿毛入园率8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3.5%。幼儿园教职工1349人,其中,专任教师82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361人,占43.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增加,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从总体上来看,学前教育仍是当前我市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城区幼儿园班额普遍严重超标,办园条件有待提高;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规模出现萎缩,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全市24个乡(镇),只建有中心园8所,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偏低;幼儿园师资队伍编制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待遇偏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完善,保教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对民办幼儿园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出现一些无证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