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关于填报2011年全年律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司办通(2007)20号文件和司法局渝司办(2007)88号文件要求,我市2011年全年律师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准确、及时掌握今年律师行业发展情况,请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安排,积极作好报表准备工作,务必在2011年1月5日前,完成2011年全年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律师事务所务必于2011年1月5日前完成全年统计数据,即统计报表(一)至统计报表(五)的网上报送,数据提交之后,次日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重新填报。
2、各区(县)司法局对各辖区内事务所所报送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已增设各区县司法局统计报表的审核权限),并请于2011年1月9日前完成全年统计数据网上审核工作。
3、请各区(县)司法局切实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督促报表报送并及时审核、汇总本地区律师工作数据,拟出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统计分析报告,并于1月10日前将分析报告电邮或传真至市局律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