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地驻沿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和全国、全省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铜仁地区国防教育办公室和我县国防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安排,现就我县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重大意义。
今年9月17日,是全国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正值纪念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6周年。深入组织开展好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对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全面普及国防知识,提高全民国防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国防教育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国防教育任务来抓,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群众性国防教育宣传活动。
以“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为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要认真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全国国防教育征文和国防法规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扩大社会参与面。
(二)通过举办读书演讲,文艺演出、专题展览、影视展播和形势报告等,加大国防教育工作力度。
(三)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等活动,开展全面性警示教育,增强国防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
(四)注重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以及革命遗址、烈士墓等场所,开展形象生动的国防教育活动。
(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活动。
(六)继续抓好《
国防教育法》颁布10周年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期间,全县中小学要围绕主题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