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反馈,共同推进通村油路(水泥路)工程实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和项目乡镇每位班子成员,原则上要负责监管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五、施工管理
(一)施工单位开工前,要根据项目实际,针对其土石方工程、软基处理、涵洞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及路缘带工程、路面工程、安保工程等分项工程,制定详细和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配备专职的资料员,监理应严把资料关,确保计量资料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及时报送。
(二)工程计量严格实行现场收方,并对每期的计量形成书面中间计量评定会议纪要,计量资料应附详细的工程计算式及图表。
(三)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实行月报制度。监理单位对每月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等情况进行认真收集、统计,在每个月20日前将进度资料的文本和电子文档资料汇总后报县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及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建设资金管理
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资金应设立银行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额的5%,工程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质量保证金返回施工单位。
工程款的拨付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量,拨付工程进度款。每次计量都必须经现场监理、业主办共同核实施工所完成的工程量,签字认可后,报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财务审核后拨付。前期工程计量,只能借到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验收合格后拨付总合同价95%的工程款,扣留5%质保金。
七、监督管理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县通村公路油路(水泥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项目乡镇建设领导小组要全面履行检查、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信息反馈的职能职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强化管理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计划安排、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管理漏洞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同时,接受县人大、县政协以及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通村公路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以及生产安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1年通村公路油路(水泥路)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