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路基宽度采用4.5米时,应设置宽度(含路基宽4.5米)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的错车道,错车道应设置在有利的相互通视的地段,每公里不少于3处。
3.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路面结构层优先采用水泥路面,各种路面结构形式的具体规定如下:
(1)水泥路面。通村水泥路的路面设计、施工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E40---2003)执行。设路面垫层和基层,垫层厚度不小于10cm,垫层材料可采用填隙碎石、矿渣等,并进行压实。保证垫层平整、强度均匀。基层厚度不小于12cm,基层材料采用级配碎石,路面为C25水泥混凝路面,厚度为18-20cm。
(2)沥青路面。沥青路面的设计、施工按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执行。设路面垫层和基层,垫层厚度不小于15cm,垫层材料可采用填隙碎石、矿渣等。基层厚度不小于15cm,基层材料采用级配碎石,路面面层采用厚度不低于3cm沥青炒拌层结构形式。采用热拌沥青面层,并尽量采用机拌机铺工艺施工。
三、工程招标
对200万以上的单个建设项目,实行多个项目总承包方式捆绑招标,施工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三级以上,招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达不到招标规模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定,择优选定施工队伍。
四、组织实施
2011年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群众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为加强对2011年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的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通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另行文)。在项目具体实施时,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项目业主办公室,负责技术指导、监管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项目乡镇要成立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监督本乡镇通村公路油路(水泥路)项目的实施,落实措施,加大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沿线占地调整、房屋拆迁、料场占用、青苗补偿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为通村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特别是由于通村油路(水泥路)因工程投资较低,为了在有限的投资下,节约建设成本,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所在乡镇和沿线村支两委,在建设项目沿线或附近,为施工单位协调、无偿提供料场,施工单位采取自采形式,以满足施工所需石料;如路面层设计为水泥砼路面,在路面施工阶段时将采取全路段封闭施工,直至砼终凝期28天后,开放交通,由各项目乡镇负责前期宣传及相关准备工作,项目所在行政村村支两委要做好沿线村民所需生产、生活用品提前准备工作;因通村公路水泥路原则上设计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3.5米,为解决会车问题,每一公里必须严格设置3道错车道,由各乡镇协调落实错车道设置土地占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