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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中小企办字[2011]74号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有关金融机构省分行:

  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工厅企业[2011]404号),结合省工业调整振兴联席会议关于提报2012年中小企业重点专项的要求,现就完善国家和省专项资金项目库、做好2012年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贷款项目(含新兴产业建设、技术改造、服务环境改善项目等)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拉动和放大效应,2012年重点支持的投资项目,主要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不含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按照“你贷款、我贴息”原则,请各金融机构将今年已发放贷款或已授信的企业及在建项目,于12月25日前告知省中小企业办和省财政厅(格式见附件1);按照“我贴息、你贷款”原则,请各市、直管县将拟申请2012年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及企业,按规定要求(格式见附件2)于12月30日前上报,由省中小企业办、省财政厅分送有关金融机构,从中选出可安排贷款的项目及企业。在对两方面来源项目进行对接后,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2012年中小企业重点专项预选名单,分别按国家专项资金申报要求推荐上报,按省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做出安排。为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各市、直管县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要主动与当地金融机构衔接,优先推荐贷款有保证、能落实的项目。

  重点专项的推荐范围和条件与去年相同。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应不低于提报数的50%,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不高于提报数的10%。原已安排重点专项但尚未完工的企业,不得提报新专项。拟申请2012年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务必在开工建设后三个月内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按项目类别填报储备项目申请表,提出入库申请。

  二、技术创新项目

  2012年继续对中小企业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给予专项支持,支持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主要是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提高研发能力和关键技术工艺的创新。技术创新项目提报数量一般占本地提报投资项目数的30%。提报截止日为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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