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开展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年检是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并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统一部署,确保年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取得实效。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年检内容、处理标准和年检程序,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鉴证业务准则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规范(试行)〉等十二项鉴证业务规范的通知》(苏国税发〔2007〕41号)等有关规定,重点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要进一步细化年检项目,将工作落实到位。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纠正,要进行核查。在年检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doc
2.税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表.doc
3.注册税务师年检登记表.doc
4.( )市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情况汇总表.doc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
事务所名称
| | 编 号
| |
地 址
| | 注册资本
| |
组 织 形 式
| | 分所数
| |
所 长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注册税务师数
| | 从业人员数
| |
自
检
情
况
| 执业
质量
|
|
执业
资格
|
|
其他
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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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税务机关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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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
地级税务机关
审 核 意 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省级管理中心
年 检 结 论
|
年检人: 中心主任: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