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重点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商务商贸函字[2011]34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进一步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商务部拟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重点活动项目库”,现征集2012年面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各类市场开拓活动,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选择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以开拓市场、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为主要目的的活动,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文化节、购物节、展销会、采购交易会、贸易对接会、贸易洽谈会等项目。
2、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数量占40%以上。(具体标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活动具有一定规模,对区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带动力强,市场化程度较高、发展潜力大。
4、活动期间专业观众能够达到一定数量,商品销售额或合同成交量较大。
5、符合
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违法案件发生、无重大顾客投诉历史记录。
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于12月16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公章),以书面和电子版的方式报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祁军,电话:0531-89013828
E-Mail:sdswt7705@126.com
附件:商务部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重点活动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商务部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重点活动推荐表
申报单位:(盖章)
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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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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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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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地点
| 年 月 日 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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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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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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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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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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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活动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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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众数量
| 成交额
| 参加企业数
| 中小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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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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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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