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争取中央加大对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将沿边干线公路建设列入重点专项建设项目。加大边境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以工代赈和沿边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易地扶贫的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对特殊贫困区域和特殊贫困群体的帮扶,并通过整合资金适当提高投入标准。设立边境地区企业发展基金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资金,提高对边境地区外贸企业的财政转移支付扶持比例和扩大范围,帮助边境地区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培育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行国家安排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除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适当提高建设及补助标准。省级财政每年加大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兴边富民工程“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省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规划为统领,整合行业资金,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措施优先落实。州(市)政府要加强协调指导,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提高投入比例,予以配套。县级政府要按照“以县为单位、规划为依据、项目为载体,整合资金,合力推进”的思路制定好县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引导,形成合力攻坚格局。
(四)创新金融服务。建立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实施力度,引导和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推进有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向农村商业银行过渡,支持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与发展,完善信用担保和诚信体系,促进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功能,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难题,在中缅边境地区建设“境内关外”人民币自由兑换区,允许缅甸或其他国家的企业和居民在区内用人民币自由兑换外汇,建立金融结算服务平台,允许境外代理行向境内代理行在规定额度内申请办理贸易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拆借业务,针对水利、文教卫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污染治理等项目,允许金融机构对有一定实力的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贷款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尤其是政策性银行支持边境地区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等“十大工程”,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优先支持边境地区的企业和特色优质产业发展,创新保险服务产品;探索与各类金融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强化对兴边富民工程的金融支撑。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把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建设纳入全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桥头堡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各州(市)、县(市)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负责协调整合各部门力量,研究解决兴边富民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要依据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本地区建设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督促实施和验收考核,对辖区内兴边富民工程建设负总责。组织编制本级实施方案、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开发,组织发动群众实施项目,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周密部署,落实措施,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