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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十二五”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十二五”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
(2011年9月10日 云发[2011]1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边防、睦邻友好、兴边富民、维护稳定”的战略方针,我省实施了两轮兴边富民工程,对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前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所取得的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部署,推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深入实施“十二五”兴边富民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地位和作用。

  云南拥有漫长的边境线,与越、老、缅三国接壤,与东南亚、南亚国家毗邻,具有对西南国家和区域开放的独特地缘优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我省在边境地区25个县(市)实施了兴边富民工程,边境地区进入了增长速度最快、群众受惠最多的时期。边境地区25个县(市)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305.5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83.31亿元,年均增长13.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由13.94亿元增加到45.46亿元,年均增长26.7%;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对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边境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边防巩固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面临的紧迫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中央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的攻坚时期。目前,边境地区发展总体水平较低,25个县(市)中有16个是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有1个是省级扶贫开发县,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不足、社会事业滞后、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仍然突出2010年边境25个县(市)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65.9%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6.3%。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兴边富民为目标,以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统筹区域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转变发展方式,围绕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着力推进“十大工程和十项保障”建设,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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