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管理规定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管理规定的公告
(大地税公告〔2011〕17号)


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票样(略)
  2.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票样(略)
  3.纳税人领购发票认定申请表(略)
  4.准予使用发票通知书(略)
  5.不予使用发票通知书(略)
  6.纳税人数字证书申请表(略)
  7.集团用户认定申请表(略)
  8.纳税人领购发票认定信息变更申请表(略)
  9.核准纳税人变更发票认定信息通知书(略)
  10.不予核准纳税人变更发票认定信息通知书(略)
  11.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项目登记纳税人一般自开票方式申请表(略)
  12.建筑安装业纳税人简易自开票资格申请表(略)
  13.建筑安装业纳税人上年度工程项目情况汇总表(略)
  14.核准简易自开票通知书(略)
  15.不予核准简易自开票通知书(略)
  16.建筑安装业简易自开票纳税人信息变更申请表(略)
  17.核准简易自开票纳税人信息变更通知书(略)
  18.不予核准简易自开票纳税人信息变更通知书(略)
  19.建筑安装业简易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撤销申请表(略)
  20.建筑安装业简易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撤销通知书(略)
  21.发票使用情况申报表(略)
  22.发票缴销申请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地税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票样见附件1)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票样见附件2)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是指在销售或受让不动产、接受或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过程中,开具或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