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9年/2010年已经连续2年获得各级政府扶持(含中央及省级财政产业引导资金,不含奖励性资金)的相同项目,本次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不再扶持。
(二)支持方式
2011年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财政无偿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对单个企业的项目补助和以奖代补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正文及有关附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项目涉及的装备、技术工艺、产品水平(要具体说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拟达到的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水平、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技术创新项目主要包括立项理由、研发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形成生产能力后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4、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项目需填报201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详见附表一)。
技术创新项目需填报2011年度技术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详见附表二)。
信息化项目同时要填报济南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表三)。
(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技术创新项目附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及批复文件(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
4、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文件;
5、节能审查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7、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8、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软件项目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
9、2011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