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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的通知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解决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拖欠问题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认真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形成推进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合力。州级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如下:

  州人社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查处劳动者工资拖欠案件及劳动争议处理;组织协调处理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州发改委:审查各类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立项的资金筹措情况,对资金准备不足的不予立项。

  州公安局:依法协助处理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州监察局: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职责;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州司法局: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解决劳动者工资拖欠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公证机构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

  州财政局:负责建立工资应急准备金;保障劳动者工资清欠工作专项经费。

  州国土资源局:做好国有企业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工作,对企业急需通过转让土地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优先将企业拟转让土地纳入售出计划,及时实施土地收储和支付收储金。

  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分行: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做好企业工资支付账户的查询、信息提供等相关工作;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配合通过资产变现等方式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工资保证金等预防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恩施银监分局:督促商业银行加大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力度,加强清欠的金融服务工作。

  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和州铁路办、高速公路办: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督工程分包,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分包、转包;监督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监督总承包企业履行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责任;督促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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