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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


  七、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不断优化车辆结构,提高新能源客车、混合动力客车的使用比例。建立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排放准入制度。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营运站点布局,发展公共交通专用道和快速公共交通系统,提高运输效率。大力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推广节能驾驶方式,提高驾驶员业务操作技能,减少人为损耗。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建立车辆燃油消耗考核机制。

  八、不断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的立法进程,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制度、营运车辆登记制度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要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安全责任链。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环境。要针对行业特点,制定统一的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和标准,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建文明车、文明班组、文明示范线活动,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九、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

  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向城市周边延伸,支持有条件地区对城际客运、城乡客运进行公共交通化改造,扩大城市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以县市至乡镇公共交通网络建设为重点,整合城乡公共交通资源,建立布局合理、衔接有序、换乘方便的城乡公共交通网络,稳步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各级地方交通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安监部门对城乡、城际公共交通客运线路进行调研,提出客车车型、载客限载、运行限速、通行时间、道路运行条件等安全控制指标后,方可审批城乡、城际公共交通客运线路。

  积极推广以“大容量客车、多站点运行、高密度发班、低价格服务、限速保安全、服务创优质”为特征的武汉城市圈城际公共交通发展模式,以存量改造为主要途径,积极争取成品油价格补助、站场投资、车辆管理、保险等支持政策,逐步形成武汉城市圈城际公共交通网络。

  十、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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