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省广电总台要安排专门时间段播放广播体操、健身操(舞)、传统武术(武当武术)、太极拳(剑)等普及健身活动的节目,定期制作全民健身专题节目;省内主要媒体要安排专栏,宣传全民健身活动。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电信部门应根据体育主管部门的需要向公民播发全民健身公益短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在“全民健身日”期间向社会提供全民健身宣传手册。每年组织一次全省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创建1个省级全民健身宣传基地。
(二)统筹城市、农村体育。
积极发展城市社区体育。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站,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建设。每个社区必须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民健身志愿者、一处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新建和更新一批使用到期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创建10个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区和1个省级游泳项目示范基地。
加快发展农村体育。省、市分别按照1∶6和1∶2的比例建设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村级体育设施,实现乡镇和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广泛组织开展“百万农民”健身活动和“体育下乡活动”。建立制度化的农村基层体育骨干指导培训体系,每年分级、分期、分批举办以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加强县(市、区)体育工作,有计划的援建“雪炭工程”和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创建10个省级全民健身示范乡镇、100个省级全民健身示范村和1个省级舞龙舞狮项目示范基地。办好湖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
(三)协调发展各类人群体育。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民族地区十县(市、区)有1个以上优势传统体育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设施扶持和政策倾斜。创建1个省级少数民族高脚竞速项目示范基地。办好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百万青少年”健身活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锻炼活动,落实一定数量的体育健康教育课时,保证学生掌握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和体育设施建设。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创建1个省级轮滑项目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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