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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湖北省大型排涝泵站调度与主要湖泊控制运用意见(修订稿)》的通知(2011)

  (7)当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长湖水位在33.00m,预报将超过33.00m,且下游洪湖水位在26.00m以下时,可由习家口闸下泄50至70m3/s,田北片各闸下泄100至120m3/s。

  (8)当以上措施仍不能保证长湖围堤安全时,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具体保堤措施。

  4运用长湖内垸、借粮湖、彭冢湖分洪区分洪调蓄保安的具体措施分别由荆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潜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荆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二)洪湖。

  1基本情况:洪湖以上承雨面积5980km2,湖堤设计高程28.00m(堤身断面和高程不足部分应尽快完成)。

  2洪湖特征水位:设防水位25.80m,警戒水位26.20m,保证水位26.97m;汛前控制水位24.20m,汛期蓄洪限制水位24.50m(每年5月1日至8月31日)、25.5m(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洪湖越冬水位24.00至24.50m。

  3采取统排措施后,洪湖水位仍将持续上涨,并危及围堤安全时,视水雨情况运用螺西和万全垸备蓄区分洪蓄水。

  4运用螺西和万全垸备蓄区后,仍不能保证洪湖围堤安全时,由荆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采用其它应急措施。

  (三)斧头湖。

  1基本情况:承雨面积1263.1km2,围堤设计高程25.0m。(围堤断面和高程不足堤段要求尽快完成)。

  2湖泊特征水位:设防水位21.50m,警戒水位22.80m,保证水位23.94m;汛前控制水位20.50m,汛期蓄洪限制水位实行分期控制,每年5月1日至8月15日为20.50m,8月16日至10月15日为21.50m。

  3分洪调蓄方案:(1)当斧头湖水位超过23.00m,嘉鱼县黄沙湾鱼场(5.5km2)、三洲鱼场(0.7km2)、东湖分场(1.0km2)、麻花嘴(1.0km2)、鲍家湖(0.7km2)等渔场进水调蓄,其围堤不得在现状22.5至23.5m基础上加高。(2)当金口泵站全力抢排,湖水位接近23.94m,预报仍将继续上涨时,运用枯竹海(6.4km2)、中间湖(3.0km2)、泉水湖(7.5km2)等围垸分洪调蓄。(3)当以上围垸分洪调蓄,湖水位仍不能稳定在23.94m时,为保证广大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向老围垸向阳湖(35km2,耕地3万亩)进行分洪。

  (四)鲁湖。

  1基本情况:承雨面积307.4km2,围堤设计高程23.50m(围堤断面和标高不足的堤段要求尽快完成)。

  2湖泊特征水位:设防水位21.50m,警戒水位21.80m,保证水位22.43m;汛前控制水位20.50m,汛期蓄洪限制水位实行分期控制,每年5月1日至8月15日为20.50m,8月16日至10月15日为2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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