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周末蔬菜直销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1〕152号)
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制定的《洛阳市周末蔬菜直销市场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洛阳市周末蔬菜直销市场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缓解城市区“卖菜难、买菜贵”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城市区设立周末蔬菜直销市场。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减少环节、惠民利农”的原则,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流通企业为依托,组织引导菜农进入周末蔬菜直销网点销售蔬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蔬菜销售价格,方便居民就近购买蔬菜。
二、建设目标
在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7个城市区,选择适当场所设立周末蔬菜直销市场。2011年11月底前,7个城市区各完成1-2个直销市场试点任务。2012年,逐步扩大范围,增加市场数量。
三、建设内容
(一)注重科学选址。相关城市区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蔬菜消费需求较大,且周边1000米范围内没有农贸市场或蔬菜销售网点的区域建立周末直销菜市场。蔬菜直销市场可设在休闲广场、社区等公共区域内,遵循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注意避开城市主次干道和交通要道。
(二)规范经营模式。在确定的直销场所内,可临时设置移动遮阳棚,经营结束后将遮阳棚撤走,也可由蔬菜运输车辆直接停放进行销售。2012年春节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菜农于每周六7时至14时进入指定区域销售蔬菜,每次销售蔬菜品种不少于6个,价格要低于周边市场价格。今后,周末蔬菜直销市场经营时间将根据季节变化、气候条件等具体确定。
(三)加强经营管理。相关城市区政府要及时将周末蔬菜直销市场选址情况报市周末蔬菜直销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周末蔬菜办”)审核备案。核准的周末市场,由市周末蔬菜办统一命名为“洛阳市周末蔬菜直销市场”,相关城市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管理。核准的入场经营户,由市周末蔬菜办统一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