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PCT之外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被受理并缴纳费用的,由济南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单位申请最高资助每个国家10000元/件,个人申请最高资助每个国家4000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最多资助五个国家。
对获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除由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外,济南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匹配资助每个国家10000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五个国家。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济南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审批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检索费收据;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济南代办处出具的申请费缴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办理专利申请资助的,出具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二)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济南市授权专利资助资金审批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济南代办处出具的授权登记缴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3、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办理专利授权资助的,出具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三)申请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资金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济南市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资金审批表》;
2、向国外专利部门申请专利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办理专利申请资助的,出具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四)申请国外授权专利资助资金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济南市获国外授权专利资助资金审批表》;
2、获国外授权专利的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办理国外授权专利资助的,出具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五、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