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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11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决算编制水平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决算报表管理水平和编制工作效率。一是要将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子企业全部纳入集团财务信息化范围,实现财务信息化全覆盖。二是要根据财务决算报表中涉及的编码、会计科目、报表指标、填报口径、计算公式等,做好系统对接,以满足决算报表填报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利用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合并报告系统等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财务决算报表,提高财务决算信息的可靠性。三是要将财务报告系统纳入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决算报表收集审核、分析汇总、传送上报等工作流程网络化和信息化,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效率。

  四、规范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 [2011]409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一是要将财务决算审计作为检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工作组织,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审计协调,确保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二是要统筹安排审计工作进度,对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严格把关,对审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三是要及时做好审计沟通和调整工作,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未进行调整的应当在财务决算报告中专项说明,存在较大分歧的,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专项报告,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做好内控测试工作和财务评价工作。一是配合做好中介机构的内部访谈,调查问卷等工作;二是及时完整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三是不干预中介机构发表独立的评价意见。

  五、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量。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决算整改工作,对各年度决算批复中所反映的问题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审计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注重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探索建立集团内部决算批复制度,核实子企业年度经营成果,指出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明确整改要求。市国资委将加强对各类问题整改进度与效果的跟踪监督,并作为评价企业决算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评选财务决算先进单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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