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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个别报名

  在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中,往届初中毕业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考生按规定在相应的区(县)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2月29日,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2012 年 3月2日-3月3日,到报考区(县)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二)补报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第(一)款以及第(二)款中第1类规定的报名对象,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最迟应于5月18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相应的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学生从获得报名资格起可享受本市中考相关政策。

  具体的招生报名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

  1.201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2.201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201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日  期

内  容

对 象

2月8日至2月10日

所有区(县)上传学生报名信息

区(县)中招办

2月13日至2月15日

黄浦(含原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在校应届生网上报名确认

初中学校、学生

2月16日至2月20日

虹囗、杨浦、浦东(含原南汇)、金山、松江在校应届生网上报名确认

初中学校、学生

2月21日至2月23日

闵行、宝山、嘉定、青浦、奉贤、崇明在校应届生网上报名确认

初中学校、学生

2月25日至2月29日

往届生、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

区(县)中招办、学生

3月2日至3月3日

回户籍地报考学生,往届生和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到报考区(县)确认报名信息

区(县)中招办、学生

4月6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第一次补报名

区(县)中招办、学生

5月1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第二次补报名

区(县)中招办、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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