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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合政[2011]185号)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完善城乡中小学布局,义务教育各类资源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强四县一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分步实施“一扩三建四提高”。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到2015年完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妥善处置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园校舍。

  (三)普通高中布局优化工程

  以全域合肥理念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制定《合肥市中小学“十二五”布局专项规划》,新建、扩建、改建、搬迁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推进老城区普通高中资源整合。将办学规模小、办学质量差、布局不合理的学校逐步改制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停招,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效益。探索以优质高中为主体的教育集团办学形式,以兼并、合作办学或办分校的形式,重新组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程

  加大职业学校的整合力度,打破部门、行业、城乡、公民办间办学界限,采取合并、联办、共建、撤销等方式,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中一些规模小、条件差、专业结构相同的学校进行重组和整合,按照股份制运作模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整合市属公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引导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职教资源。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引导、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加大投入、资源整合、结对共建和股份合作等措施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建立市区优质职业教育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帮扶机制,鼓励城乡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五)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建立政府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制定《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民办学校走规范、内涵、特色、品牌发展之路。建立民办学校危机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办学校过程性管理机制,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年检、广告备案和信息公开制度。对办学规模小、社会声誉差、办学质量低的学校鼓励重组、整合或退出,扶优扶强,促使我市民办教育规模和质量上层次。鼓励优质公办学校在教育管理、教学、科研、教师培训等方面对民办学校开展结对帮扶。

  (六)开放大学建设工程

  整合我市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及社区教育资源,以合肥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创办开放大学,设立开放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等若干学院。探索成人教育入学制度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远程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及硬件设施,构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全民终身教育平台。倡导名师和社会志愿者到社区定时为辖区内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依托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培训基地,为成人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七)素质教育推进工程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设合肥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的优势,大力培养学生科技素养,提升创新能力。有效整合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等活动,有序推进绿色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等各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磨练意志、“阳光体育运动”及校园足球联赛等活动,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面向全体、强调特色发展,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精心打造全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团建设。举办读书节,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建立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施青少年社会实践“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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