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重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办学规模,充分发挥其在全省的龙头辐射作用。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办好新疆幼儿师资班,继续办好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和民族学校。
6.高等教育。支持在肥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远程教育。支持合肥学院建设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合肥学院实施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积极争取“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鼓励学校以项目形式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支持学校与国内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巢湖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创办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的途径。发挥合肥学院国际合作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市属高等院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加快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科研和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对合肥学院获得政府批准建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支持。
7.终身教育。成立合肥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加强对终身教育的统筹与协调,明确终身教育经费的投入渠道与标准,明确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教育机构、社区和家庭的终身教育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学校搭台,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发展终身教育的格局。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配套建设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设施,整合区域内的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三级网络,为不同对象的各种教育需求提供服务。加强老年教育,扩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积极争创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4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支持市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和新农村建设创业培训。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倡导全民阅读,让读书成为生活时尚,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突出爱国主义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发德育校本课程,加大对教师育人工作的考核力度。推进德育评价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深化课程改革。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重视地方教材使用和校本课程开发,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和实施小班化教学。职业教育课程要注重造就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注重实践环节,注重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培养。深化高等教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模块化课程体系改革,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注重因材施教,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幼儿园要注重养成教育和启蒙教育,保障儿童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小学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信心、良好习惯的养成和激发学习兴趣;初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有效学习技能、方法的养成和提高学习效率;高中要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跨学科学习水平,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大学要着力打造更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各类教育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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