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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政〔2011〕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郑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事故灾难的范围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1.2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2007〕7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05〕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安全隐患分析
  郑州市是全国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人流、车流、物流量大,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郑州市是全国重要的信息枢纽,通信安全防范任务繁重。辖区内煤矿数量较多,煤矿瓦斯爆炸、透水等事故时有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建筑安全、重大污染等事故诱因较多。
  1.5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参照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6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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