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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构建稳定和谐关岭。通过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科普宣教活动,使普通民众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增强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时间安排

  1、2009年4月底开始至5月中旬,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开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集中开展有关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2、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扎实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活动、防灾减灾科普宣教、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切实提高公众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内容

  (一)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核心内容等,让公众认识和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宣传政府在预案编制、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宣传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尤其要通过培训和演练抓好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的宣教;

  (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重点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以及后期处置等知识。

  五、工作方式

  (一)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咨询及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采取组织街头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科普读物等形式,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案等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期间,县政府办负责牵头,组织县法制办、县应急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一次上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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