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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牵头部门负责人:县教育局杨德新

  成员:县消防大队、工商局、卫生局。

  检查亚鱼乡安全生产工作。侧重检查农村消防和学校安全。

  (六)第六督查组

  组长: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乐军

  牵头部门负责人:大龙开发区经发局马晓青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质监局、大龙开发区环保局。

  检查大龙开发区及大龙镇安全生产工作。侧重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领导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检查组要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情况要进行实地检查,并对被检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对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力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做出严肃处理。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要结合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本乡(镇)、本部门及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严重的隐患和问题,要正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营运。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3、检查工作要力求全面、深入、彻底,同时又要有所侧重,做到有记录、有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在2010年2月6日前将本次大检查情况书面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县安委办;督查牵头单位要将本组督查情况于2月12日前书面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情况后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文件的形式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乡镇及部门单位。

  4、强化安全职责,严厉追究责任事故。“两会”、春节期间,凡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部门单位,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部门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将春节“两会”期间值班安排于2010年1月29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并抄报县安委办;在节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在每日17:30时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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