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六)县农牧科技局:负责初级农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按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对认定的基地、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检;推进优质农产品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广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行业协会牵头的农产品“基地到市场”全程质量控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组织认证和管理;负责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初级水产品养殖、生产环节的监管;实施渔业行业管理,规范渔业生产活动;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渔业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疫情病害和渔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管理;组织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负责发布有关初级水产品质量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产销环节药物残留和水产品的抽检和监测;负责渔药使用环节的监管;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生猪“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药物残留、禽类抗生素及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负责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大对饲养场(户)检疫和病死畜禽的监管,协同其他工作部门,依法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经营病害肉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七)县财政局:负责审核纳入政府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的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的预算;确保食品安全相关经费到位;负责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八)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案件。负责维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配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暴力威胁抗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各相关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追查源头,依法严惩,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九)县监察局:积极实施效能监察,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普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负责学校的饮食、饮水及其他方面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协同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