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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备注:1.享受服务的老年人必须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如因服务内容、住址等情况填写不实造成双方矛盾,终止合同。2.凡有传染病的用户,服务员有权拒绝服务,如隐瞒实情,终止合同。3.此表一式3份。

  附件3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登记表
  编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民族

 

出生年月

 

原工作单位

 

体检

情况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联系

电话

 

再就业优惠证号

 

家庭

人口

 

家庭收入

元/月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培训

记录

 

 

 

 

 

 

培训合格证号

 

技术等级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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