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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指导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五)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市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含治理权限范围内公路超限)、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九)指导协调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行政公文收发处理、会议组织、机要、文书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年鉴撰写、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等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及本局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与人事科共同承担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应急信息统计等工作;依法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反恐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干部职称改革、评聘和人才引进工作;管理权限内人事档案;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办理本系统人员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干部调配等工作;协助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负责宣传、统战、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双拥优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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