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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计划财务科。

  组织草拟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和下达,并协调有关科室监督实施;提出本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和二层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对全局的业务统计进行综合协调;承担局机关和二层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水利法制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普法教育和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和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专项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审核、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四)水利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工程、灌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利科研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五)水土保持科。

  贯彻执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

  (六)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编制我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各种防御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洪抢险、防御台风、抗旱的情报工作,拟订、监督执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措施;提出防汛抗旱经费安排的意见。维护本局网络系统及通讯设施,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防汛调度指挥的现代化系统建设和运行。

  四、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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