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场管理科(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艺术考级活动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对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监管;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报批);对全市书报刊零售、音像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培训;监督、指导文化新闻出版领域市场流通方面的行业协会的工作。
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新闻出版版权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全市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物复制单位、出版物印刷及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以及报纸和期刊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音像电子、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对图书、报纸期刊内容审读工作;依规章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承办全市出版物展销会、定货会、书市的审核工作;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工程的实施建设。
负责对印刷、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出版、印刷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监管;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进行核发管理、对印刷单位进行年检;指导新闻出版领域生产经营非市场流通方面的行业协会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和指导执行地方性著作权管理措施,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并进行指导监督。代为行使法律规定著作权由国家享有的本市作品的著作权;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查处严重侵犯著作权案件和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工作。
负责文化和新闻出版以及版权管理等方面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八)财务科。
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统计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基本建设、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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