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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

  (十五)负责对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十六)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七)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市申请设立的印刷企业,对全市印刷业实行监管。

  (十八)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

  (十九)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核发管理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以及对市内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二十)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业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组织艺术、图书、文博系列职称的申报、审核、报批和聘任工作。

  (二十一)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及著作权对外交流和合作。

  (二十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县(市、区)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十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市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及各级业余体校的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二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工作总结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等工作;组织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组织文化、新闻出版政策的调研工作;承办局机关有关法律事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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