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村经济发展科。
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参与衔接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等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提出安排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拨款的农林水的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编制下达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农林水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和投资,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一归口办理需报自治区和国家审批的农林水生态建设项目。
(八)工业经济发展科。
统筹全市工业发展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的对策措施;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电子信息产业、电信业和邮政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负责新建重大工业、高技术、信息化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新建工业和高技术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组织编制和实施高技术产业年度计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负责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国家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化基地等项目投资计划;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自治区和国家审批的工业、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项目。
(九)交通与能源发展科。
组织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能源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建设计划;提出交通运输、能源建设项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设投资计划;衔接平衡交通运输、能源各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负责审批、核准或转报自治区、国家审批、核准交通、能源基本建设重大项目;负责交通运输、能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能源各领域的综合平衡及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能源行业节能和发展新能源的对策建议;负责电力发展规划和建设;承担市机场迁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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