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承担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规划、纲要、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科。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指导性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全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自治区和国家专项投资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编制全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指导计划以及市直属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公检法司设施、国家安全设施以及市直各部门(含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项目的投资审批和项目审批;按规定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负责组织核定和调整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概算;委托咨询评估评审机构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进行评估。统筹国债、上级资金的争取和归口管理。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参与企业债券和企业申请发行股票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工作;参与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确定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开展我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招投标组织协调工作;提出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依法确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组织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业自律机制、信用机制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六)重大项目管理科。

  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综合管理;编制年度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提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统筹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各专业科室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综合协调,提出全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方案;参与重大项目各环节前期工作;提出加快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措施;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