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行政审批政策、规定,提出优化本委行政审批管理意见及建议;负责统一受理、办理、办结本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本委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咨询;负责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跟踪、督办及办理结果反馈。
(三)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及生产力布局等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开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实施情况评估并提出建议;指导部门和县(市、区)中长期规划编制,组织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使用国内资金进口设备的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编制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起草及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作。
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组织制订土地政策及计划;组织或参与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整治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研究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区域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组织拟订全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人才开发等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促进西部大开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提出人才开发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组织拟订促进东西部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相关问题;承担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法规制度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委重大行政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委政策研究工作。
研究分析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重大改革试点方案,统筹协调我市确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政策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