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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公共机构照明改造暨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公共机构照明改造暨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0〕265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梧州市本级公共机构照明改造暨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梧州市本级公共机构照明改造
暨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桂政管〔2010〕4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本级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改造工作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圆满完成我市本级公共机构高效照明节能改造工作和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目的,以高效、节能、环保、安全为核心,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带动全社会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努力构建绿色、健康、人文的照明环境,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步骤

  (一)核定上报(2010年12月20日至28日)。各单位对《梧州市本级公共机构照明节能改造任务分解表》中本单位更换照明产品数量有异议的,请填写《梧州市本级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认购表》(见附件2),并上报到市高效照明推广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联系人:黄旭攀,电话:15607742991,传真:0774-3815886)。逾期不报的,以分解表为准。

  (二)推广服务单位与用户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确定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供货并开具购货发票,用户将《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交推广服务单位。请各单位落实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好《梧州市本级公共机构照明改造回执》,并于2011年1月6日前传真至市高效照明推广办公室。

  (三)改造安装(2011年1月15日至23日)。各单位具体工作负责人及时与市高效照明推广办公室沟通,市高效照明推广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安排技术人员到场指导安装。

  三、灯具的选择及价格

  今年,我市推广的自镇流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飞利浦)、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东松三雄)、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下称欧司朗)中选择。

  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型号价格一览表

厂商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中标价格

(元/只)

中央财政补贴30%后的价格

(元/只)

数量 (万只)

飞利浦

自镇流

荧光灯

8W

7.8

5.46

10

东松三雄

自镇流

荧光灯

5W

6.50

4.55

9W

6.80

4.76

13W

6.80

4.76

18W

10.30

7.21

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

T5-14W

24.00

16.8

T5-28W

35.00

24.5

欧司朗

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

T5-14W

16.00

11.2

T5-28W

31.00

21.7

高 压 钠 灯

150W

35.00

24.50

250W

47.00

32.90

400W

50.50

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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