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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实施意见


  到2015年,力争培育5至10家重点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同时,积极支持和帮助上市公司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和发行债券等方式到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实现做大做强目标。

  争取在2015年末,实现农村金融组织体制改革,将所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变为农村合作银行,并适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1. 巩固壮大传统金融业。做大银行业,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银行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的银行体系。做强证券期货业,建成股票、债券等证券种类齐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完善,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证券市场体系。

  2. 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运营,充分发挥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作用,支持有资本实力的投资者组建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放大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化、规范化、效益化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布局适度向县域倾斜,多渠道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问题。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力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在县域、“三农”和中小企业等的信贷支持方面逐步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3. 规范发展金融配套产业。支持和鼓励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发展一批讲诚信、有实力的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金融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加强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管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中介机构业务监测体系,建立中介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着力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1. 大力发展信贷市场。努力增加银行有效信贷投放,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和授信额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比例。强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健全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引导银行业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升级项目的中长期信贷与支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2. 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培育壮大后备上市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努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上市公司规模;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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