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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道路绿化和黄土裸露杂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道路绿化和黄土裸露杂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11〕2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道路绿化和黄土裸露杂草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郑州市道路绿化和黄土裸露杂草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建设,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彻底消除市区道路绿化不达标、黄土裸露、杂草丛生等脏乱差现象,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郑州市道路绿化和黄土裸露杂草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四环路内(含四环路、上街区、航空港区)所有道路、出入市口和各类绿地;单位、居民区、社区、建设工地。
  二、整治目标
  1.市区所有道路红线内人行道硬化到边、无黄土裸露、无杂草、无破损塌陷、路面整洁。
  2.市区所有行道树无死株缺株,树穴进行整治美化,绿化带(花坛花带)无缺株断带、无黄土裸露、无杂草。
  3.市区所有绿地(公园、游园、绿化广场、道路绿地、滨河绿地、生态水系)管理精细,无杂物垃圾、无黄土裸露、无杂草。
  4.市区居住区、社区等无黄土裸露、无杂草。
  5.建设项目、工地实行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1.道路行道树、绿化带(花坛花带)、两侧绿地和节点绿地。
  2.道路两侧、人行道外、单位居住区沿街花坛花带、透出绿地和空地。
  3.出入市口。
  4.街头游园和各类绿地(公园、游园、广场、滨河公园、生态水系)。
  四、责任划分
  1.市管道路。道路红线内人行道、路面由市城管局负责;红线内绿化和红线外已整治移交绿化由市园林局负责;红线外未移交绿化、未开发空地由辖区政府负责;市管公园、游园、广场等由市园林局负责。
  2.区管道路。由辖区政府负责。
  3.单位、居住区。沿街自建自管花坛花带、透出绿地由辖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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