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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梧政发〔2011〕5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法制及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警地协同、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深入实施城乡统筹,不断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富民强梧”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全市的综合观测系统,具有监测2.0级以上地震的能力;初步建成我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不断提高震前地震预测预报水平、震后趋势判定能力及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校安工程、重要目标的抗震加固改造取得新进展,农村抗震民居比例大幅度提高,新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各级各类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在发生地震后,救援队伍在2小时内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24小时内得到较为妥善的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报或临震预报。城乡建筑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略高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救助保障体系、政策法规、财政保障和机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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