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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71号 2011年9月20日)


  为认真贯彻全国假日办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十一”黄金周是我市旅游接待的高峰期之一。9月初,中国旅游研究院、携程旅行网联合发布了2011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趋势预测,西安世园会将是全国的旅游热点。“十一”黄金周期间正值我市汛期对旅游安全工作提出新的考验。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假日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的要求,深入总结研究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基本规律,加强组织协调,杜绝松懈情绪,全面启动各项应急预防工作,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实现我市黄金周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从即日起,启动全市假日旅游联动机制。市旅游局要根据全国假日办和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相关要求,及早安排部署“十一”黄金周工作,制定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定期发布旅游信息,及时收集、报送当日情况并牵头协调处理旅游突发事件。
  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启动假日旅游领导机构,调整、补充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处理好黄金周期间涉及本辖区、本系统的相关事件。市旅游局负责总值班,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也要设立假日值班室并确定工作联系人,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传递假日旅游信息,受理旅游投诉,处理旅游供需矛盾。
  二、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
  9月10日、11日,我市连续发生建筑工地脚手架坠落和拆除房屋坍塌两起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安全形势,举一反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十一”前,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要认真做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市交通局要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消除驾驶人员麻痹思想,监督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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