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治乱措施、巩固文明城市测评成果
(一)各大队要严格落实三轮车、两轮车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的等级化管理制度,重点加强东、西、南、北大街、解放路、粉巷、朱雀大街(城墙内段)、莲湖路,北关正街、东、西五路、长乐路、长安路、小寨东、西路的管控力度,国庆期间每日安排专门警力进行整治,对“两轮车、三轮车交通违法及聚堆停放”实施“零”容忍。确保全市无两轮、三轮车违法行为发生。
(二)各大队要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特别是要将20个专项整治路口作整治重点,严防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横穿道路、翻越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国庆期间每日9时至21时,在重点整治路口安排4名协勤人员配合执勤民警,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阻和教育。
(三)各大队对重点道路和地区的乱停乱放的车辆,要落实强制措施。要落实拖移车上街巡查制度,要安排正式民警带领拖移车在辖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乱停乱放车辆按规定程序进行拖移。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法处要积极联系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支队应对交通拥堵采取的措施,以及开展的各项交通治乱工作进行报道,为国庆节期间支队各项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秘书处指挥中心要在全市电子诱导屏上及时发布全市道路交通信息,适时和交通广播电台,提示驾驶人根据道路状况选择出行道路。宣法处、秘书处要共同建立道路预警机制。
(二)灵通信息、加强信息报送。支队指挥中心要每天做好各大队假日期间道路交通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遇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局,传真电话:86751557。各大队国庆节期间交通管理工作方案及警力安排表要于9月28日12时前报支队FTP秩序处/秩序科,经秩序处审核确定后实施。各大队国庆节期间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要于10月8日12时前报送支队FTP秩序处/秩序科/国庆节交通保障文件夹。郊县大队向郊县处上报情况。
(三)加强协调、形成联动。各相邻大队要加强协作,遇交通拥堵要积极开展联勤联动,相互支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在电台中互相指责。高新、曲江大队要加强同高新、曲江管委会的协调,组织辖区干部群众组成志愿者队伍,在重要景区周边协助执勤民警开展交通秩序维护。
??? (四)加强应急管理。碑林、新城、莲湖大队每天要预留15名警力备勤,郊区(县)大队、开发区大队每天预留10名警力,高速大队预留6名警力,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大队每天必须有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值班,执勤民警要收集各类警情,灵通信息,遇突发事件要进行先期控制,妥善处置,及时报支队、大队指挥中心,适时启动支队突发性治安事件处置预案。
(五)加强检查督导,强化考评考核。政治处牵头、警务监督处、秩序处组成假日联合检查组,携带录像器材对各大队假日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警力布防、值班备勤等情况分组分片进行检查,并及时发布检查通报情况,各大队节日期间交通管理工作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郊县处负责分赴各区(县)进行指导、考核。
(六)严明纪律,文明执勤。国庆期间支队全体民警原则上不得外出,做到通讯畅通,随叫随到。所有街面执勤民警要按照支队“六要一敬礼”执勤规范,文明执勤,规范执法。树立交通警察良好形象,对外地旅游车辆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只纠正不处罚。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疏导为主。